為公開、公正、公平地開展保障性住房房管理工作,確保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的家庭符合規定條件,依據《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》,經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審查,下列家庭符合享受保障性住房的規定條件,現予以公示,公示期限為3日,請廣大居民監督或投訴。
如對公示家庭有異議,請于2022年4月10日前向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反映。
投訴電話:029-85226070
投訴郵箱:srcjsf@sina.com
附件:公示名單( 公示期滿后 ,公式名單不再顯示。)
陜西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
2022年4月8日